Alibaba 控告五角大樓:黑名單政策嘅邊界

中國電子商務同雲端計算巨頭 Alibaba 喺加州聯邦法院入稟,要求撤銷五角大樓將佢列入「1260H 黑名單」——即「中國軍事企業」名單——嘅決定。BBC 報道,美國國防部嘅理由係:Alibaba 遵守中國科技監管規定,因此實際上係軍民融合機制嘅組成部分。Alibaba 嘅訴狀反駁,稱呢個認定「毫無事實或法律根據」,指出獨立董事會無一人有任何軍方背景,並且強調每一家喺中國營運嘅跨國公司——包括美國公司——都需要遵守一模一樣嘅本地法規。呢份名單嘅即時後果相當嚴重:由六月三十日起,五角大樓依法禁止同任何黑名單企業進行業務往來;更關鍵嘅係,凡是同黑名單企業共用遊說公司或律師行嘅美國承包商,都同樣受到限制。結果就係 Alibaba 喺最需要代表嘅時候,被逼同 Washington 嘅法律同遊說機構切割。半島電視台亦確認,五角大樓最近將 Baidu、BYD 同 Nio 一並加入黑名單。

主流嘅睇法

國家安全建制嘅主流立場係:1260H 名單係必要嘅工具,即使唔夠精準,也係為咗將美國國防工業鏈同中國企業結構脫鉤——而中國企業結構按照中國法律同中共教義,最終係服從於黨國嘅。軍民融合係真實存在嘅:佢係中共文件明確闡述、通過法律落實嘅政策框架,要求中國企業配合國家情報同國防需求。呢個憂慮唔係憑空捏造嘅。半導體供應鏈、雲端基礎設施同物流平台都有軍民兩用潛力。名單係粗糙嘅,批評者都承認,不過粗糙或許係一個特點:佢向喺中國做生意嘅公司發出一個清晰嘅信號——喺 Beijing 嘅監管傘下運作係有代價嘅。

另一邊嘅睇法

其實 Alibaba 嘅法律挑戰帶出咗一個矛盾,係國家安全建制一直唔願意認真面對嘅:如果被列入黑名單嘅標準係遵守中國國內法律,咁幾乎每一家喺中國有業務嘅跨國公司——包括大量美國公司——都可以用同樣嘅理由被列入名單。呢個推論係荒謬嘅,而荒謬性恰恰揭示出名單嘅真實運作邏輯其實唔係法律合規,而係規模、知名度同地緣政治敏感性。Alibaba 上榜,係因為佢大、係中國企業、所以具威脅性,而唔係因為佢有確切證據顯示曾協助某個軍事計劃。

呢一點係重要嘅,因為模糊嘅標準製造唔好嘅法律。1260H 認定機制唔需要聆訊、冇證據標準——Alibaba 嘅訴狀指出,國防部喺作出認定之前,甚至冇回應該公司要求呈交美國經濟貢獻證據嘅申請。程序正義嘅存在,正正係為咗防止強勢部門喺薄弱根據下作出後果嚴重、難以撤回嘅決定。保守派喺呢件事上嘅本能,唔應該係為行政機構嘅權力喝采;而應該係堅持呢份權力必須通過透明、可答責嘅規則來行使。

次生影響係自損嘅。Alibaba 嘅訴狀指出,遊說公司同律師行嘅「污染規則」製造咗一道「功能性封鎖」,剝奪咗佢喺 Washington 嘅政治同法律發言渠道。結果恰恰相反:一家希望證明自己同中國軍事結構無關嘅公司,被拒絕咗用制度途徑去作出呢個論證嘅機會。

浮現腦海嘅歷史比較,係九一一之後針對慈善機構同金融機構嘅恐怖份子資助認定體制。在二〇〇〇年代初,「特別指定國民」名單快速膨脹,波及大量最終查明與恐怖主義毫無關係嘅組織——因為行政程序重速度輕準確性,亦無提供有效申訴途徑。法院最終迫使當局進行正當程序改革。1260H 名單似乎正喺一個更高風險嘅領域重蹈覆轍。

講清楚,呢一切唔係說戰略層面嘅憂慮係多餘嘅。情報界有認真嘅人記錄到中國企業確實協助過軍事計劃嘅真實個案。問題係:一份冇證據標準、冇正當程序嘅黑名單,係咪真係針對到呢啲具體個案?定係佢更準確嘅理解係一種「聲譽關稅」——針對中國科技嘅政治信號,套上國家安全嘅包裝?前者係合理嘅;後者係昂貴嘅表演,只會製造多年訴訟,卻唔會實質改變 Beijing 嘅行為。

跟住要留意

留意加州聯邦法院對 Alibaba 臨時禁令申請嘅回應——如果喺六月三十日前獲批,即係司法機構對五角大樓認定程序設置即時制衡,同時可能為 BYD、Baidu 同 Nio 開啟類似訴訟嘅大門。留意國會有冇就 1260H 認定機制嘅證據標準作立法;兩黨都有議員早前表達過對程序正義缺口嘅關注。仲要留意:如果 Alibaba 成功脫名,國防部係咪只係換個理由重新認定——如果係咁,就會開展一個只係律師得益嘅循環訴訟。

——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