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民權保住了,但戰場已經移到國會

美國最高法院週二以六比三裁定,第十四條修正案保障出生公民權,推翻Trump試圖限制在美出生子女公民資格嘅行政命令。首席大法官Roberts代表多數撰寫意見書,明確指出非法入境或臨時逗留人士喺美國出生嘅子女,屬於「出生即為公民」。Thomas、Gorsuch同Alito三位大法官持異議。Trump喺Truth Social話呢個裁決「好可惜」,並呼籲國會「今日就開始」立法終止佢所講嘅「不公平」出生公民權。白宮幕僚長Stephen Miller將呢個裁決稱為最高法院歷史上「最具破壞性、最令人憤慨嘅決定之一」。

主流嘅睇法

自由派同中間派對呢個裁決嘅反應,差不多係毫無保留嘅勝利。出生公民權自1898年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案起已係確立嘅法律,第十四條修正案起草者嘅原意,係為所有人確立普遍原則——最初係為咗保障獲得解放嘅黑人奴隸,唔畀前朝制度繼續剝奪佢哋嘅公民身份。要用一紙行政命令推翻呢個原則,係第一流嘅憲政破壞。不傾向自由派嘅首席大法官Roberts同意呢一點:「公民資格,過去係、而家都係有權利的權利——自由參與我們政治共同體的權利。我們今天兌現呢個承諾。」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同兩位Trump任命嘅大法官一齊支持呢個裁決。呢係法院做佢應該做嘅事——對抗一個覺得憲法文本不便嘅總統,執行條文。這個六人聯盟本身就話俾你聽,就算喺行政擴權嘅年代,法治仍然有守護者。

另一邊嘅睇法

呢個裁決重要,不過過份慶祝,就會錯過之後發生咗咩——以及呢件事代表咩。Trump嘅即時反應唔係接受,係轉移陣地:佢呼籲國會用立法手段處理出生公民權。呢唔係吹大炮。憲政層面上行政機關唔可以單獨行事,但呢點完全唔妨礙國會用小心起草嘅法律去做。「受其管轄範圍」呢個措辭,喺法律史學家之間係真正有爭議;John Eastman同已故大法官Scalia等學者,長期認為第十四條修正案嘅起草者從來無意保障非法在美人士所生子女嘅公民資格。無論Roberts係咪判斷正確——佢顯然認為呢個讀法係錯嘅——修正呢個問題嘅政治支持者群體係唔會消失嘅。

仲有一點值得留意,就係聯盟嘅構成。九位大法官入面有三位持異議——唔係兩個,唔係一個。Alito寫道,多數裁決係「一個嚴重錯誤,係將公民資格賦予差不多任何碰巧在呢個國家出生嘅人」。Thomas則指第十四條修正案被「挪用作政治項目」。兩位都係具備嚴謹文本主義立場嘅重量級法律學者;就算今次輸咗,佢哋嘅異議意見將會成為日後立法挑戰嘅知識架構。呢係憲法變革嘅正常機制——法庭上嘅失敗,往往成為運動嘅奠基文件。

美國移民法歷史充滿呢種例子:某個年代確立嘅權利,喺下一個年代透過程序、立法同行政手段逐漸蠶食,完全唔需要正面嘅憲法攻擊。每年配額扼殺咗按人口比例入籍計劃;庇護權利被「安全第三國」協議慢慢侵蝕。最高法院喺同一個Term,維持咗撤銷在美居住長達十年嘅海地人同敘利亞人臨時保護身份嘅裁決。本土出生人士嘅憲法公民權比TPS更難撤銷——但現屆政府已經展示出佢哋懂得喺邊緣地帶做功夫。

其實有一個比白宮更願意承認嘅保守派論點,係支持今日裁決嘅。第十四條修正案唔係一個令人不便嘅技術細節,而係根本性嘅。國家唔可以剝奪本土出生者嘅公民資格呢個承諾——唔可以製造第二代二等公民——正正係憲政共和國需要嘅那種耐用、無條件嘅規則。真正嘅保守主義,係對行政機關單方面強行推行嘅革命性變革持懷疑態度。Roberts今日嘅裁決唔係「進步主義」衝動;係Edmund Burke式嘅守護——面對一紙衝動嘅行政命令,捍衛一個歷時125年嘅憲法安排,同時顯示出法院就算喺正當關注的時代,都未有淪為總統意志嘅工具。

呢一點,係應該讓保守派同其他人一樣感到安慰嘅。一個凡事都答應呢位總統嘅法院,唔係保守派嘅法院,係被收編嘅法院。司法獨立嘅價值,正正係當自己人過火嘅時候,佢都會約束你。

跟住要留意

留意國會動向,唔係法院。Trump呼籲立法唔係走過場——共和黨同時控制兩院,民主黨嘅阻力已經削弱,算術唔完全係對反對者有利,雖然觸及憲法權利嘅任何法案,在參議院可能都需要六十票。仲要留意針對出生公民資格文件認定嘅行政程序行動——呢係一個比司法上更慢、更難打官司嘅進路,現屆政府已表現出日益濃厚興趣。最後,留意三票異議會否變成四票:如果出現空缺,法院嘅意識形態組成對下一輪憲法爭拗至關重要——一旦有合適嘅立法工具出現,爭拗即刻重啟。

——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