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41億罰款:監管打下去,壟斷有冇鬆動?

歐洲法院最近駁回咗Google就€41億罰款提出嘅上訴——呢筆罰款係歐盟委員會2018年就Android系統嘅反競爭行為所開出嘅,係至今歐盟向Google開出嘅最大單一罰款。委員會當年嘅指控核心有三點:一,Android手機廠商要取得Play Store授權,就必須預裝Google Search同Chrome;二,Google向廠商付錢換取獨家預裝Search;三,Google以收回應用程式授權作要脅,阻止廠商銷售運行「分叉版」Android嘅手機。罰款金額由2022年初步裁決嘅€43億稍為調低至€41億,但今次終審維持。Google發言人表示裁決「未有認可」Google「確保Android維持開放、互通和免費嘅大量投資」。呢係Google喺歐洲法院層面第三次遭確認主要反壟斷罰款。

主流嘅睇法

支持積極反壟斷執法嘅論點係有說服力嘅,左右派都有人講,基本思路係對嘅。Google喺手機搜尋嘅平台壟斷,唔係純粹因為佢嘅技術比較好——而係靠自我強化嘅網絡效應同結構性優勢撐住:預裝、預設設定、獨家付費安排。對手即使產品更好,進入市場嘅代價都高得令人卻步。歐盟委員會嘅Android案唔係懲罰成功,係針對一間主導市場嘅公司點樣用應用程式生態圈嘅控制力,去阻截搜尋同瀏覽市場嘅競爭——呢正正係反壟斷法設計出嚟要對付嘅行為類型。法院維持罰款,係監管系統按預期運作。

其實,保守派都有理由認真對待呢個論點:私人壟斷權力對市場自由同個人自由嘅威脅,同國家集中權力一樣大。三十幾億部智能手機嘅作業系統由兩三間公司控制,由佢哋決定用戶開機見到咩——呢唔係自由市場,係自我包裝更好睇嘅寡頭壟斷。

另一邊嘅睇法

不過,質疑嘅聲音唔係話呢個罰款法律上有問題——法律上佢似乎係站得住腳嘅——而係呢種執法喺實踐上究竟達到咩效果,同埋佢揭示咗歐洲科技治理嘅啲乜嘢。

Google早喺2018年就調整咗Android協議,即係原本委員會決定之後不久,推出所謂「選擇頁面」俾用戶揀瀏覽器同搜尋引擎。八年過去,Google喺歐洲手機搜尋嘅市佔率有冇明顯下跌?冇。原因唔係結構性補救方向錯咗,而係令Google Search成為用戶預設選擇嘅網絡效應,根本唔係預裝產生嘅——係多年積累嘅資料、設定、習慣所形成,換新手機開頭嗰幾步嘅選擇頁面改唔到呢啲。向一間公司開€41億罰款,懲罰佢鞏固一個本來都大致上會持續嘅市場地位,係咪有效嘅補救?唔係好明顯——呢個係對壟斷徵稅,唔係糾正。

呢個批評連繫到一個更大嘅問題:歐洲科技監管嘅整體方向。歐盟相繼通過同實施《數碼市場法》、《數碼服務法》、《人工智能法》、GDPR——監管規模前所未有。歐盟委員會真係相信佢哋喺建立全球科技治理嘅標準。有時候呢個信念係有根據嘅:GDPR的確改變咗全球公司處理數據嘅方式。但係,累積嘅歐洲科技監管,最重嘅擔子可能唔係落喺已成氣候嘅美國巨企身上——佢哋有足夠嘅法律部門同合規架構去消化——而係落喺歐洲初創企業身上:一樣嘅監管義務,收入只有人哋嘅零頭。一個本來話要促進競爭嘅制度,諷刺地可能係鞏固佢想制裁嘅現任者。

話雖如此,另一個極端——美國式嘅監管放任,兩三十年來反壟斷法對大平台基本上唔發功——嘅後遺症一樣嚴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同司法部依家對Google、Apple、Meta展開嘅訴訟,係對歐洲人更早識別並行動嘅同一結構性問題嘅遲到回應。歐盟嘅執法如果慢而貴,但至少係執法。2000年代同2010年代美國嘅紀錄——大平台隨意收購競爭對手,監管機構禮貌地側眼旁觀——係唔會有人拿出嚟做反面示範嘅。

Google至今喺歐洲已收到三次確認嘅主要罰款:連同2024年9月確認嘅€24億購物比較罰款同2025年9月嘅€29.5億廣告科技罰款,合共逾€90億歐元嘅反壟斷罰款,而Google喺整個過程中依然主導市場。要嘛係罰款力度唔夠大,改唔到動機;要嘛係結構性問題根本唔係罰款可以解決嘅。呢個係歐洲監管機構至今仍未答到嘅問題。

跟住要留意

  • 歐盟委員會係咪會由罰款轉向結構性補救——強制分拆、強制互通標準,或者喺《數碼市場法》框架下將特定Google服務列為「守門人」並附加義務。
  • 美國司法部就Google搜尋反壟斷案嘅補救方案:若強制出售Chrome或要求強制切換預設設定,規模將遠超Brussels所做嘅一切。
  • 歐洲嘅選擇頁面合規係咪真係帶嚟可量度嘅搜尋市場份額變化;若果冇,罰款阻嚇論嘅理論基礎就站唔住。
  • 歐盟《人工智能法》首個重大執法行動,預計將喺2026年下半年出現——呢將係歐盟科技監管雄心係咪真係有運作能力嘅真正考驗。

——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