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已批准德州嘅App年齡核實法生效。根據Al Jazeera嘅報道,呢條法律要求應用程式商店同網絡平台喺授予使用者訪問權限之前核實年齡,目的係防止未成年人接觸有害內容或被剝削性服務攻擊。最高法院決定容許呢條法律喺法律挑戰繼續進行期間開始執行——呢個決定係十年來關於政府是否可以規管兒童接觸數碼平台嘅辯論中一個重要時刻。德州加入越來越多的美國州份同國際司法管轄區,佢哋已作出結論:科技業界自律唔足以保護未成年人。
主流嘅睇法
公民自由同科技業界嘅框架會強調《第一修正案》嘅關切。年齡核實要求,按照呢個論點,會為匿名言論製造障礙,迫使用戶將私人資料交給第三方核實服務,並且為政府監控互聯網訪問開創先例。ACLU及其附屬組織一貫認為,網絡年齡限制係技術上難以可行、侵犯私隱且不可避免地過於廣泛嘅——喺試圖保護兒童嘅同時,會波及成年人並壓制受憲法保護嘅言論。
平台公司支持呢個論點,部分出於原則,大部分出於商業私利:佢哋嘅商業模式依賴龐大、無摩擦嘅用戶基礎,任何喺訪問節點增加摩擦嘅舉措都會降低用戶參與度同廣告庫存。佢哋大力投資法律訴訟,挑戰州一級嘅年齡核實法律,並喺法院以嚴格《第一修正案》審查標準嘅情況下取得過顯著勝利。
另一邊嘅睇法
《第一修正案》嘅框架在學理上係認真嘅,但佢已被用到咁盡去捍衛平台嘅盈利模式,以至佢嘅引用而家值得懷疑,而唔係自動服從。
具體嘅實證問題係咁:以最大化用戶參與設計嘅算法平台,已被記錄到會向青少年用戶推送愈來愈極端嘅內容,將年輕女孩暴露喺飲食失調社群,為成人同未成年人之間嘅掠奪性接觸提供便利,並對已記錄在案嘅青少年心理健康惡化有所貢獻。呢啲唔係假設性嘅傷害。研究人員、前平台員工、以及平台自己嘅內部文件都確認咗呢啲動態。攤在法院同立法機關面前嘅問題係:社會係否獲准以可執行嘅規則作出回應,抑或《第一修正案》令數碼平台成為一個憲法上嘅法外之地,無論對兒童造成幾多可被證明嘅傷害。
德州呢條法律針對嘅係一個比內容監管更狹窄、更站得住腳嘅點:佢監管嘅係訪問,而唔係言論。要求平台喺提供某些服務之前核實用戶係成年人,類似於戲院、酒精零售商或成人娛樂場所嘅年齡核查。呢啲限制從未被裁定違憲,儘管所涉及嘅內容係成年人有完整權利訪問嘅。社會可以對未成年人訪問什麼劃出界線呢個原則,在美國法律同傳統中有深厚根基。
關於核實數據嘅私隱顧慮係合理但可以解決嘅。幾種核實架構——包括零知識證明系統——容許確認年齡而無需將可識別個人資料傳輸畀平台。如果科技業界真心關注用戶私隱而非僅僅係阻力問題,佢哋早就開發並大力推廣呢啲系統。佢哋抵制德州式法律的舉動暗示私隱論點大體上係藉口。
從保守主義角度睇,呢個時刻有某種澄清嘅意義。長期以來,右派對自由市場原則嘅傾向令佢不願規管科技平台,將呢個陣地拱手讓給一個本身亦矛盾對待言論規管嘅進步主義框架。兒童安全角度促成咗一個不同嘅聯盟:家長、保守派立法者,以及越來越多親眼目睹子女喺算法內容媒介嘅青春期中掙扎嘅自由派人士。最高法院決定讓德州繼續,反映一個漸趨形成嘅機構共識:傷害已足夠真實,值得嘗試實驗。
跟住要留意
留意案件喺下級法院進行完整是非曲直聆訊——關於年齡核實係否能通過《第一修正案》審查嘅最終憲法問題,將對兒童網絡安全法嘅整個格局具有決定性意義,唔單止係德州,而係全國。仲要留意歐洲嘅對比:EU嘅《數碼服務法》已對平台施加類似義務,未來18個月嘅執法記錄將提供關於可行執行係咩樣嘅證據。最後,留意國會係否在聯邦立法上有所行動,呢樣嘢會取代現時各州法律嘅拼湊格局並澄清憲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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