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喺一場致命熱浪嘅衝擊之下——德國、捷克、波蘭、匈牙利、丹麥、斯洛伐克喺同一個週末相繼打破溫度記錄。德國布蘭登堡州 Coschen 錄得 41.7°C,係連續第三次打破全國紀錄。捷克係 41.9°C。波蘭打破咗保持一百零五年嘅紀錄。丹麥錄得自 1874 年有記錄以嚟最高溫度。世衛組織總幹事將熱浪同歐洲自六月二十一日起逾一千三百名超額死亡掛鉤,當中大約一千人係在法國六月二十四至二十七號呢四日之內死亡。死者大多數係六十五歲以上。法國救護車服務喺高峰熱浪期間接獲逾十二萬二千個緊急召喚。荷蘭一個音樂節因前所未有嘅紅色警告取消。巴黎禁止喺公共空間飲酒,亦取消咗 Pride 遊行。目前仍有一億九千一百萬歐洲人處於超過三十五度嘅高溫下,熱浪繼續東移,死亡人數預計將大幅上升。
主流嘅睇法
主流嘅框架——由氣候科學家同公共衛生官員最清楚地表達——係連貫且大體上準確嘅:呢係氣候變化喺超額死亡統計數字上嘅具體呈現。歐洲係地球上暖化最快嘅大洲,升溫速度係全球平均嘅兩倍。世衛總幹事 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 講得直接:「一代人一遇嘅熱浪現象,而家係幾乎每年發生。」歐洲絕大多數住宅係在冇冷氣、夏天高溫歷史上尚算可承受嘅背景下建成,根本唔係為了四十一度而設計。受害者大多係獨居、住係日落後變成熱氣囊嘅市區公寓嘅老人。呢個睇法認為,解決方案係加快去碳、更好嘅城市熱規劃、同更強嘅針對孤立老人嘅社會支援計劃。
進步派評論員所表達嘅悲傷係真實嘅,以更多氣候行動回應嘅政策本能亦唔係非理性。將更頻繁嘅極端熱浪事件同溫室氣體濃度掛鈎嘅科學係穩健嘅。
另一邊嘅睇法
不過,一千三百名死者值得一個比「必須在氣候問題上做更多」更嚴格嘅分析。因為在 2003 年歐洲熱浪(大約殺死七萬人)到今天之間,已經發生——或者說冇有發生——嘅事情,代表一個同底層氣候軌跡截然分開嘅真實政策失敗。法國 2003 年嘅熱浪被形容為一個警號。全歐洲各國都制訂咗全國熱浪健康計劃。預警系統設計出嚟咗。世衛關於熱浪備戰嘅指引出版咗、更新咗二十年。然後我哋喺 2026 年,法國喺四日之內錄得大約一千名超額死亡,大多數係老人喺家中死去——很可能孤獨死去,很可能過咗好幾日先被發現。
呢個特定失敗,主要唔係去碳進度唔夠快嘅失敗。呢係行政系統未能將已知風險轉化為對最脆弱群體實際保護嘅失敗。德國、捷克、波蘭——被警告多年關於夏季氣候變化嘅國家——喺社會住房冇強制制冷規定。法國有「高溫警報」制度,但顯然缺乏喺老人喺市區熱島獨居死去之前主動聯繫佢哋嘅社會基礎設施。接獲十二萬二千個召喚嘅救護車系統唔係一個預防系統;佢係一個傷害已造成之後才啟動嘅反應系統。
仲有一個值得點名嘅政治經濟問題。德國正在試探性地重新考慮煤炭發電,正是因為可再生能源轉型令電網帶來可靠性疑問。呢唔係反對去碳嘅論點;呢係一個論點,說明能源轉型嘅管理對短中期取捨關注不足。受進取綠色政策帶動嘅能源價格飆升傷害最深嘅社區,往往同樣係老年人口面對最高熱浪風險、又最冇能力負擔保護佢哋嘅冷氣機嘅社區。
呢個更廣泛嘅規律係歐洲管治中反覆出現嘅失敗:完善嘅計劃喺紙上存在,專家共識係清晰嘅,然而最後一哩路嘅執行——無聊、平淡嘅工作,例如建立地區網絡去探訪孤立老人、將公共建築改建為日間冷卻中心、培訓家庭醫生喺紅色警報期間致電老年病人——長期以來係嚴重資源不足、被犧牲嚟換取下一個綠色政策公告。
歷史對比值得參考:1952 年倫敦大霧霾喺一個星期內殺死四千至一萬二千人,《清潔空氣法》四年之內通過。2003 年歐洲熱浪殺死數萬人,二十三年後大洲依然喺錄下大規模傷亡熱浪事件。分別唔係科學知識不足——呢方面我哋知嘅已嫌多。分別係將政治意志轉化為乏味嘅行政執行嘅能力。
跟住要留意
最值得追蹤嘅關鍵指標唔係溫度記錄,而係歐洲統計機構公布六至七月超額死亡數字時嘅情況。法國四日一千人呢個數字,如果喺方法論審查下仍然成立,按人均計算將同嚴重呼吸道疫症最嚴峻一週嘅規模相若。呢個數字應該觸發議會審計所有自 2003 年以嚟採用嘅熱浪健康計劃。同時留意係咪有任何歐洲政府推動強制規定社會住房最低制冷標準——呢係結構性修復,唔需要就氣候政策時間表表態都可以在政治上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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